图书[合同备案及公告]
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编号:花财采计:2020-041号
采购人(全称):花垣县芙蓉学校 (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鹏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花垣县芙蓉学校设备购置项目学习办公用品、图书、食堂设备(包二:图书)
(2)政府采购编号:花财采计:2020-041号
(3)项目内容:花垣县芙蓉学校设备购置项目学习办公用品、图书、食堂设备(包二)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人民币750000.00元
大写: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合同总价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2020年8月24日,完成日期: 2020 年9月23日;总日历天数:30天。
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 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4.付款方式:
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2021年1月份付至中标金额的50%,2021年12月份付至中标金额的80%,2022年12月份付清余款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招标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0年8月24日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肆 份,采购人执 壹 份,供应商执 壹 份,监督管理部门执 壹 份,代理机构执 壹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0年8月24日
合同订立地点:花垣县芙蓉学校
甲 方:(公章)花垣县芙蓉学校 乙 方:(公章)湖南鹏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先导区支行
帐 号:800106356902010
附件:图书合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