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白沙城区巷道照明节能改造及安装工程采购项目[合同备案及公告]
采购合同编号:泸财采计【2019】第7号-1
采购人(全称):泸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供应商(全称):长沙罗曼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泸溪县白沙城区巷道照明节能改造及安装工程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泸财采计【2019】第7号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合同标的及金额
(1)合同金额大写:壹佰伍拾柒万玖仟肆佰伍拾元柒角整(¥1579450.70)
(2)具体标的如下:
序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和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1 |
泸溪县白沙城区巷道照明节能改造及安装工程采购项目 |
详见附件:分项价格表 |
一批 |
详见附件:分项价格表 |
1579450.70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60天内在指定的地点交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完毕。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交货方式:现场已安装调试完毕,交钥匙工程。
四、付款方式
双方签订合同后,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乙方办理峻工结算,经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报告后三个月内付至峻工结算总价的97%;预留峻工结算总价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三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清所有款项(不计息)。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R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一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
(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19年4月17日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3份,甲乙双方、县政府采购中心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19年4月17日
合同订立地点:泸溪县武溪镇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杨胜春 |
法定代表人:赵福喜 |
电话:13974305079 |
电话:13807315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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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泸溪农村商业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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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8201 5000 0005 7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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