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公路局S256不停车检测非现场执法系统[合同备案及公告]
龙山县公路局S256不停车检测非现场执法系统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8年9月18日
采购合同编号:龙财采计[2018]0081-01号
采购人(全称):龙山县公路管理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海德威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 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龙山县公路局S256不停车检测非现场执法系统
(2)采购计划编号:龙财采计[2018]0081号
(3)项目内容:不停车检测非现场执法系统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包工包料 项目经理: 。
2. 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748900.00元
大 写:壹佰柒拾肆万捌仟玖佰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品目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参数/技术说明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4 |
龙山县公路局S256不停车检测非现场执法系统 |
湖南海德威科技有限公司 |
不停车检测非现场执法系统 |
/ |
1 |
套 |
1748900.00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18年09月14日,履行期限:60天。
地点:S256龙山县洗洛镇花鹿村和S305茨岩塘镇茨岩检测站
方式:汽运送达
4. 付款
设备安装调试好后由省计量检测部门出具检定合格书,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上级部门配音资金到位后,即支付合同金额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三年后无重大质量问题余款一次性无息付清。
5.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执1份,采购代理机构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18年09月14日
甲方(公章):龙山县公路管理局 乙方(公章):湖南海德威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黄勇 委托代理人:范晶亮
电 话: 0743-6223241 电 话:0735-2161318
开 户 银行:建行郴州骆仙支行
账 号:43001501470059000888
附件:合同备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