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人民医院综合楼影像科室机房防辐射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泸溪县人民医院 (采购人名称)的 泸溪县人民医院综合楼影像科室机房防辐射工程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1、采购项目名称: 泸溪县人民医院综合楼影像科室机房防辐射工程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 泸财采计【2021】第7号
3、采购代理编号: HNCT2021-017
序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 |
01 |
综合楼影像科室机房防辐射装饰装修工程 |
具体要求参见附件,请下载查看。 |
1 |
1858500.00 |
详见谈判文件 |
22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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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 拒绝 (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4.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4.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6.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请自行在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中注明)。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且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 1 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
2.4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4、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5、企业不良信用记录查询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证明材料:查询网站见下;
5.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五、项目报名、采购需求及附件获取方式
1.报名:请潜在响应供应商于2021年3月5日17:00至2021年3月12日17:00时止。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点击“投标人/供应商/竞买方登录”(使用用户名登录或证书 Key登录)→点击“采购业务—填写投标信息”菜单,进入页面,点击“操作”按钮,进入到投标信息完善详情页面;填写项目负责人、点击我要投标,请务必完成我要投标阶段的操作,否则可能会影响其投标。
2.下载采购需求及附件:潜在供应商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点击“投标人/供应商/竞买方登录”(使用CA登录),点击“采购业务—采购公告及文件下载”菜单,进入页面。点击“领取”下载按钮,进入详细页面,点击下载采购需求及附件。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按钮,进入文件详细页面进行交易文件下载。或登录《湖南湘西州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xxz#)下载。
3.各响应供应商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更正公告、补充通知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概不负责。
备注:以上2种途径均可获取资格预审文件,但供应商必须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点击“我要投标”阶段的操作,否则将会影响其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
4、账号注册和CA数字证书购买及其他说明:
4.1投标供应商请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在“服务导航”菜单查看《账号注册操作指南》并按相应要求进行办理的信息注册,以便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保证金账户等。如需办理CA可前往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办理咨询电话0743-8523032。
4.2资格审查不用缴纳投标保证金,在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时缴纳。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应装订成册并密封包装,一式叁份,电子档一份格式为PDF(U盘格式)。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时间为 2021年3月15 日13 时30分至14时00 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21 年 3月15 日14时00 分,地点为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 开标室(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四楼进入),逾期送达的或没有密封包装的,不予受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公告第三、四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1、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湖南湘西州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xxz#)与《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 购 人: 泸溪县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 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杨万国 联 系 人: 梁海锋、李思佳
电 话: 13574397178 电 话: 18374378661
地 址: 泸溪县武溪镇 地 址: 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68号湖南财富中心富座29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