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邀请公告
湖南鹏星工程咨询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永顺县小溪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小溪镇柑橘品改及配套设施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永顺财采计-2020-038,委托代理编号:HNPX-2020-008)进行询价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小溪镇柑橘品改及配套设施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永顺财采计-2020-038
委托代理编号: HNPX-2020-008
3、采购预算:75.9万元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吨 |
预算/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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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柑橘专用配方肥 |
253.0 |
75.90 |
本次项目采购标的为45%硫酸钾型复合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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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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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技术规格参数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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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柑橘专用(配方肥) |
1、总养份(N+ P2O5+K2O)≥45%,其中氮:磷:钾比例为15:15:15,符合国家标准;外观:白色颗粒状,无机械杂质。 2、包装净含量为50kg±0.2kg,采用外编织袋、内塑料包装膜双层包装,外包装上应标明各元素含量标准等字样,其它标注按国家标准执行。 |
服务与合同内容详见采购需求要求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2)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6、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无。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提交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的复印件及财务会计制度(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必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提供2019年12月以来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6、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材料:提供2019年12月以来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7、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证明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4)
9、其他说明: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可由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后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代替。
四、项目报名、采购需求及附件获取方式
1、报名:请潜在响应供应商于2020年6月9日起至2020年6月16日17:30时止。登陆《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点击“投标人/供应商/竞买方登录”(使用用户名登录或证书 Key登录)→点击“采购业务-填写投标信息”菜单,进入页面→点击“操作”按钮,进入到投标信息完善详情页面:填写项目负责人,点击“我要投标”
(备注:投标供应商必须登陆《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点击我要投标阶段的操作,否则将会影响其投标)。
2、下载采购需求及附件
请潜在响应供应商登陆《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点击“投标人/供应商/竞买方登录”(使用用户名登录或证书 Key登录)→点击“采购业务--采购公告及文件下载”菜单,进入页面。点击“领取”下载按钮,进入详细页面,点击下载采购需求及附件。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按钮,进入文件详细页面进行交易文件下载。或登录《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xxz#)下载。
3、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签署完整,装订成册装入密封袋内密封包装,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文本文件一式叁份。电子文件壹份(电子文件内容为资格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格式为PDF,载体为U盘,并标注投标供应商名称)。(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格式见附件1)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递交时间为:2020年6月17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北京时间)集中递交,地点为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逾期送达的或没有密封包装的,不予受理。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出席资格审查会仪式。
3、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六、确定邀请供应商
询价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七、账号注册和CA数字证书
响应供应商请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在“服务导航”菜单查看《账号注册操作指南》并按相应要求进行办理的信息注册,以便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保证金账户等。如需办理CA可前往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办理咨询电话0743-8523032。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上发布。
九、其他事项:资格审查不用缴纳投标保证金,在参与询价采购时缴纳。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永顺县小溪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彭延发
电 话:15007428768
地 址:永顺县小溪镇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鹏星工程咨询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湘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305室
联 系 人:彭玉萍
电 话:18874369215 0743-8715305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
采购人名称:
采购计划编号: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编号: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附件1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计划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序号 |
证明及其它材料名称 |
页码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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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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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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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2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询价邀请公告》[(项目名称) ,采购计划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较大数额以上的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根据单位所在地相关标准执行)、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证明文件需另备原件一份,以供投标人进入开标现场递交询价文件,查验身份环节使用。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计划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资格审查文件; (2)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附件3,原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证明文件需另备原件一份,以供投标人进入开标现场递交询价文件,查验身份环节使用。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社会信用代码的
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有效的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1、提交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的复印件及财务会计制度(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必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3、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材料: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证明材料。
注:近三个月指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任意连续三个月。
附件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 (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较大数额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根据单位所在地相关标准执行);
(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
(其它需说明的内容指企业简介、企业技术人员情况、同类项目业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