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第四中学国家教育考试监控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
询价公告
受吉首市第四初级中学的委托,湘西自治州正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吉首市第四中学国家教育考试监控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政府采购编号: 吉财采计-2018-101、委托代理编号:ZPXC2018-004)进行询价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吉首市第四中学国家教育考试监控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
2、采购计划编号:政府采购编号:吉财采计2018-101
委托代理编号:ZPXC2018-004
3、采购预算:87.8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否则按照废标处理)
4、采购内容:本项目所需的货物供应、安装调试与维护及相关的售后服务等;(详细采购需求见附件)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
3、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与所投内容相符)
4、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的复印件;(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6、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
四、项目报名、采购需求及附件获取方式
1、报名:请潜在响应供应商于即日起至2018年10月31日17:30时止。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采购业务-填写投标信息”菜单,进入页面,点击“操作”按钮,进入到投标信息完善详情页面;填写项目负责人、点击我要投标。
2、下载采购需求及附件
潜在供应商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采购业务——采购公告及文件下载”菜单,进入页面。点击“领取”下载按钮,进入详细页面,点击下载采购需求及附件。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按钮,进入文件详细页面进行交易文件下载。或登录《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xxz#)下载。
各响应供应商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更正公告、补充通知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概不负责。(注:供应商可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在“服务导航”菜单查看《政府采购业务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密封签署完整,并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格式见附件1)。一式叁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递交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9:30至10:00(北京时间)集中递交,地点为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开标室(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第 六 开标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 11月1日10:00(北京时间)。
六、确定邀请供应商
询价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七、账号注册和CA数字证书购买
响应供应商请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在“服务导航”菜单查看《账号注册操作指南》并按相应要求进行办理的信息注册,以便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保证金账户等。如需办理CA可前往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办理咨询电话0743-8523032。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8080/portal_city.jsp?areaCode=xxz、《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吉首市第四初级中学
联 系 人:龙志宏
电 话:13037419787
地 址:吉首市乾州竹园社区纱厂对面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湘西自治州正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首市文艺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二楼
联 系 人:向女士 高女士
电 话: 0743-8735588
2018年10月23日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名称:
采 购 人:
采购计划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代 理 机 构: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附件1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委托代理编号:
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页码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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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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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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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2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询价邀请公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年 月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兼营:
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注:开标时还需单独提交贰份:壹份用于进入开标区,在交易中心4楼大厅前台登记使用;壹份供监督人员查验身份使用)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资格审查文件; (2)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3,原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注:开标时还需单独提交贰份:壹份用于进入开标区,在交易中心4楼大厅前台登记使用;壹份供监督人员查验身份使用)
附件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
(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 字):
日期:年月日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自行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