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吉怀铁路吉首段双塘街道安置区“五通一平”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xzb18-04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吉怀铁路吉首段双塘街道安置区“五通一平”及附属设施建设已由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吉发改发【2018】12号文件批复同意实施,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出资。招标人为吉首市腾达经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建设项目的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张吉怀铁路吉首段双塘街道安置区“五通一平”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吉首市周家寨、阴上村。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周家寨安置点:场地平整18349.60平方米,建设区内道路590.00米,宽3.5~4.5米;架设电力线路1220.00米,铺设DN100给水管网1766.40米,铺设DN400~DN600排水管网1704米,绿化5504.88平方米。阴上村:场地平整118569.10平方米,建设区内道路全长3890.00米,宽3.5~4.5米;人行道4000平方米,广场铺砖5000平方米,停车坪2160平方米, 护坡工程10000平方米,架设电力线路155米,铺设DN100给水管网411.6米,铺设DN400~DN600排水管网471米(具体实施范围按项目具体实施情况来确定)。项目投资估算:总投资7127.3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082.4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16.92万元,预备费用527.95万元。
2.4工期要求:工程总承包工期300天(其中,设计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经审查后10日内完成补充、修改;施工工期要求:270天。)
2.5质量要求:
采购:达到国家合格要求;
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要求。
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 。
2.7招标范围:张吉怀铁路吉首段双塘街道安置区“五通一平”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招标范围: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本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包括总图、建筑、结构、道路、给排水等)及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它设计工作;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业全过程设计及方案设计阶段估算、初步设计阶段概算的编制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采购部分:按设计要求与招标人工程进度安排。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场区土方平整、配套道路、绿化工程、给排水、供配电、景观绿化、通讯、消防、环保等相关配套设施等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8 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9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工程进度比例返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行业设计甲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或施工能力。
3.3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且无在建工程。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3.1 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3.2 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4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除应满足本章3.2中的资质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3.5.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二家;
3.5.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3.5.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6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按高检会[2015]5号和湘检预[2015]8号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本单位的承诺函。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参照国家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模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RMB¥:800,000.00元),由投标人总承包方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由投标人使用CA登录报名后,在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生成保证金虚拟子账户”菜单,再点击本项目右侧“操作”按钮进行获取。如有疑问请联系:0743-8523018。
5.3、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 7 月 3 日 9 时30分(北京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4、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总承包方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5、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 月1日至2018年7月2日17:00(北京时间)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 ),使用CA登录“会员端”报名后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资审/招标文件领取”菜单,再点击本项目右侧“领取”按钮进行下载。(补充通知与答疑相关附件与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相似)。
6.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6.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请于2018年6月23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 ),使用CA登录“会员端”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网上提问”菜单,再点击左上角“新增提问”按钮进行提问,逾期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 7 月 3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即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7.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及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不予受理。
7.3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上发布。
9.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未中标人不给予补偿。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为:吉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743-8224852。
11.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首市腾达经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首市世纪大道乾州市政大楼B栋附楼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1357432066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00号新世纪花苑4号栋10楼
联 系 人:徐先生、郑女士 电 话:15173112545